佛山市律师协会
佛山市律师协会(下称“本会”)成立于1992年4月,是依《律师法》和《佛山市律师协会章程》设立的社会团体,是佛山律师的自律性组织,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对佛山执业律师实施行业管理。
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在佛山市注册的执业律师为本会个人会员;佛山市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外地律师事务所在本市设立的分所为本会的团体会员。截止2015年12月底,本会共有个人会员(律师)2217人,团体会员(律师事务所)245个。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佛山市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由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为常设机构,理事会由会长、理事组成。本会设立监事会,是常设监督机构,由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本会秘书处作为执行机构承担日常工作,秘书长在理事会授权范围内,领导秘书处开展工作。
本会目前设立了13个工作委员会: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委员会,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律师纪律与调解工作委员会,实习律师管理考核工作委员会,律师行业发展与指导工作委员会,财务工作委员会,对外宣传、联络工作委员会,继续教育、规章制度工作委员会,文体工作委员会,公职和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委员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委员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设立9个专业委员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金融、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
本会宗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忠实于律师事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高律师的执业素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致力服务全体会员,促进本市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努力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为经济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协会网址:http://www.gdlawyers.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