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日,佛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实施《佛山市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工作方案》,明确五类信用承诺适用场景及相应承诺内容要求,并理清信用承诺流程。
《工作方案》提出,各级行政机关、各行业组织在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对进行信用承诺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民服务措施,申请人遵守信用承诺执行情况将作为表彰奖励、评先评优、资质评定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