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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关于疫情防控期暂停餐饮服务单位堂食的工作指引》和《佛山市关于企事业单位食堂“四查”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社科联  发表时间:2020-02-11 10:04 分享至:

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佛山市关于疫情防控期暂停餐饮服务单位堂食的工作指引》和《佛山市关于疫情防控期企事业单位食堂“四查”防控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佛山市关于疫情防控期暂停餐饮服务单位堂食的工作指引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疫情防控期暂停餐饮服务单位堂食指引如下:

  一、所有餐饮服务单位(不含单位食堂)暂停提供现场就餐(堂食、桌餐),可采取外卖或打包外带的方式提供餐饮服务。

  二、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所经营的食品来源可溯、合法合规。必须严格执行“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的规定。严禁有疫情发生地接触史或从疫情发生地抵(返)佛山的员工在居家隔离期间上岗。

  三、所有餐饮服务单位要对从业人员加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严格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场所环境卫生控制要求。

  四、请全体市民积极配合,对餐饮服务单位暂停提供现场就餐(堂食、桌餐)予以支持。发现餐饮服务单位有违反本工作指引的,可拨打12345热线举报。

  各区、镇街可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疫情防控期餐饮服务单位堂食的具体防控措施。

 

  佛山市关于疫情防控期企事业单位食堂 

  “四查”防控工作指引 

  春节后返程高峰即将到来,各类企事业单位陆续开工生产,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醒各单位食堂注意做好“四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一、查设施 

  单位食堂启用前要对食堂供水、洗消等设施设备全面检查维护,防止因假期停止再运转后可能出现的各种隐患。每日一次对就餐场所、操作场所、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有效的清洗、消毒。加强对空调设施送风口、回风口等的清洗消毒。不提倡使用中央空调。

  二、查人员 

  (一)查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按规定需居家观察或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上岗。

  (二)落实“晨午检”制度。所有从业人员每餐上岗前须检测体温,严禁有感冒、发热、咳嗽、咽部不适等症状或者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员工上岗。

  (三)加强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确保具备掌握基础防护技能。

  三、查操作 

  (一)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在食品加工场所饲养畜禽和宠物,严禁宰杀、采购、加工野生动物,不得采购活禽进行加工制作,食品要烧熟煮透。疫情防控期间,不提倡加工供应冷食类、生食类、冷加工糕点、预拌色拉等高风险品种。

  (二)生熟食品分开存放、荤素食品分开洗切、清洁区与污染区分开,从业人员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疫情防控期间从业人员应佩戴口罩上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应戴一次性手套上岗,尽量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安全距离,防止交叉感染。

  四、查就餐 

  (一)去食堂就餐的员工,要确保自身健康,没有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症状,就餐前洗手消毒,并正确佩戴好口罩。

  (二)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不集中到单位食堂内就餐,提供一次性餐具打包,回到各自办公地点(或住地)单独就餐。若必须就餐,提倡分散、分批就餐。

  (三)注意就餐礼仪。如果去食堂就餐,就餐前再摘下口罩。就餐时人与人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避免飞沫传播。少交流,专心吃饭。

  各区、镇街可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疫情防控期企事业单位食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措施。

  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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