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已于2021年12 月1日
十五届佛山市人民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垃圾分类进行时
我市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佛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对生活垃圾分类法治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今日跟大家聊聊《办法》实施后,对我们平时处理垃圾的具体影响。 一是规定垃圾分类投放具体要求。对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厨余垃圾、日常废弃的花卉绿植、废弃的年花年桔、绿化作业垃圾、体积较大的废弃家具、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的投放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是规定定时定点投放制度。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明确生活垃圾投放时间段。家庭厨余垃圾每日投放时间段原则上不少于两个,并实行定时定点的桶边督导。 三是规定楼层不设桶。在居住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用于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公共区域不得设置垃圾桶,以免造成消防通道堵塞。 四是规定收运、处理工作规范。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对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定时收运,日产日清。 垃圾处理是当今世界城市化进程中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的重大难题,是代表着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据统计,2015-2019年间,佛山市生活垃圾平均日清运量由2015年的8988吨/日,上升到了2019年度的11951吨/日,平均年增长率达到7%以上。 因此,有必要实行新的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逐步建立“源头避免产生-中端资源回收利用-末端分类资源化处理”的垃圾管理新模式,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产生,提高资源回收和有效利用率。 参与垃圾分类,倡导绿色生活。